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關于開展 2023-2024 學年校級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2024-11-11 70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學生的競爭意識和創新精神,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學校決定開展2023-2024 學年度校級學生獎學金的評選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標准
(一)新生優秀獎學金
獎勵對象:高考達到本科錄取線被我院錄取的成績優異學生。
獎勵標准:2000元/人
(二)泛美星程獎學金
獎勵對象:高考達到本科錄取線被我院錄取的成績優異學生。
獎勵標准:1000元/人
(三)泛美教育獎學金
獎勵對象:參加國家級各類大型比賽獲得殊榮或為沐鸣贏得重大榮譽的學生。
獎勵標准:一等4000元/人
二等3000元/人
三等2000元/人
(四)優秀生獎學金
獎勵對象:在學習、技能比賽等方面成績比較突出的學生。
獎勵標准:一等3000元/人
二等2000元/人
三等1000元/人
二、評選範圍
沐鸣娱乐正常在籍三年制2024級學生可申請新生優秀獎學金、泛美星程獎學金。
沐鸣娱乐正常在籍三年制2022級、2023 級學生和五年制2020級學生可申請泛美教育獎學金、優秀生獎學金。
三、評獎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模範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和沐鸣各項規章制度。
(三)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四)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本學年各門課程考試(查)成績為及格以上。
(五)積極參加學校和沐鸣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四、評獎具體要求
(一)新生優秀獎學金
學校根據招生處錄取成績統一組織學生申報和評審。
(二)泛美星程獎學金
學校根據招生處錄取成績統一組織學生申報和評審。
(三)泛美教育獎學金
學校根據教務處學生獲獎記錄統一組織學生申報和評審。
(四)優秀生獎學金
1.參評學年無不及格科目;
2.各等級獎學金學習成績排名須滿足如下條件:一等獎學金參評者參評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名次為同年級同專業名次前5%;二等獎學金參評者參評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名次為同年級同專業名次前10%;三等獎學金參評者參評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名次為同年級同專業名次前20%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該學年度評選
(一)受到紀律處分者,在處分期內不享受獎學金評選資格;
(二)在一學年內事假累計15天以上或病假累計30天以上者;
(三)集體活動缺席三次以上者;
(四)學年內有課程不及格者;
(五)休學期間。
六、優秀生獎學金名額
分院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航服沐鸣 |
1 人 |
3 人 |
5 人 |
航信沐鸣 |
1 人 |
3 人 |
5 人 |
機電沐鸣 |
1 人 |
3 人 |
5 人 |
七、評選辦法和時間
(一)參照以上條件,由各二級學院經過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後等環節,學生處將擬獲得校級學生獎學金名單報學校審批。
(二)轉專業的學生回原沐鸣評選或沐鸣之間協商決定。
(三)時間
1.2024年11月12日前,各班組織學生進行申請,各沐鸣對學生申請信息及材料進行匯總審核,並對擬獲獎學生名單進行3天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學生名單以及公示材料提交到學生處;
2.2024年11月18日前,學生處審核各沐鸣提交材料,將擬獲獎學金學生名單報學校審批,並進行校級公示。
(四)材料報送
紙質版:《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學校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後附該生2023-2024學年學習成績單、證書等證明材料)
八、其它
(一)各沐鸣要高度重視本次評選工作,嚴格按照通知的要求進行認真評審,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民主評選的原則和規定的程序,組織開展評選工作;
(二)在獎學金評定後尚未發放獎金前,發現有違紀行為者,取消其享受獎學金資格;
(三)對已獲獎學金的學生,凡發現有材料虛假、欺騙組織等行為,學校將撤銷其所得獎項,追繳已發獎金,並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獲獎不得重複;
(五)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學生處
2024 年11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