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鸣平台院就業創業工作站學生實習見習管理制度
來源: 發布時間:2024-09-01瀏覽量🙋🏼:99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
學生實習見習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學校學生實習見習工作🪹,維護學生、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產業轉型升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學生實習見習,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學校安排或者經學校批准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進行職業道德和技術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見習和崗位實習見習。
認識實習見習指學生由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組織到實習見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見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
崗位實習見習指具備一定實踐崗位工作能力的學生⚠️,在專業人員指導下,輔助或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
對于建在校內或園區的生產性實訓基地、廠中校、校中廠、虛擬仿真實訓基地等🥬,依照法律規定成立或登記取得法人☺️、非法人組織資格的,可作為學生實習見習單位,按本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 學生實習見習的本質是教學活動,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組織開展學生實習見習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提升學生技能水平🔋,錘煉學生意志品質,服務學生全面發展🍠;納入人才培養方案🙏,科學組織,依法依規實施,切實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高質量就業創業。
第四條 結合本地政策實際制訂具體措施,積極與企(事)業單位聯系學生的實習見習崗位。開發並發布實習見習崗位招聘信息🦢。
第二章 實習見習組織
第五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站長負責職業學校實習見習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作為實習見習單位🍸:
(一)合法經營,無違法失信記錄🧺;
(二)管理規範,近3年無違反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記錄;
(三)實習見習條件完備,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符合產業發展實際;
(四)與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有穩定合作關系的企(事)業單位優先🙇♂️。
第七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在確定新增實習見習單位前,應當實地考察評估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當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見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
第八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應當加強對實習見習學生的指導,會同實習見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見習,在實習見習開始前,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制訂實習見習方案,明確崗位要求、實習見習目標、實習見習任務🤵🏿👨🏼🏫、實習見習標准、必要的實習見習准備和考核要求🪅、實施實習見習的保障措施等。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應當分別選派經驗豐富、綜合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範意識高的實習見習指導教師和專門人員全程指導、共同管理學生實習見習。要加強實習見習前培訓,使學生🥻、實習見習指導教師和專門人員熟悉各實習見習階段的任務和要求。
實習見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專業大類安排實習見習🧙🏿♂️。
第九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安排實習見習崗位,應當取得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或家長)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對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或家長)明確不同意學校實習見習安排的👩🏼🎓🧜🏼♂️,可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實習見習單位🕵🏼🎪。
認識實習見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由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第十條 學生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實習見習單位🧛♂️,應由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或家長)申請🦠,經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審核同意後實施,實習見習單位應當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見習,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要安排實習見習指導教師跟蹤了解學生日常實習見習的情況⇢。
第十一條 實習見習單位應當合理確定崗位實習見習學生占在崗人數的比例,崗位實習見習學生的人數一般不超過實習見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實習見習的學生人數一般不高于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幹預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正常安排和實施實習見習方案,不得強制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見習🦐,嚴禁以營利為目的違規組織實習見習。
第十二條 學生在實習見習單位的崗位實習見習時間一般為6個月,具體實習見習時間由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安排,應基本覆蓋專業所對應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務🎩,不得僅安排學生從事簡單重複勞動。鼓勵支持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結合學徒制培養、中高職貫通培養等🧑🏽💼,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第三章 實習見習管理
第十三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應當明確學生實習見習工作分管任務和責任,建立健全學生實習見習管理崗位責任制和相關管理制度與運行機制🏋️♀️;同實習見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見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規定、實習見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臺,與實習見習單位共同實施實習見習全過程管理。
第十四條 學生參加崗位實習見習前🆚👨🏼🎤,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實習見習單位、學生三方必須以有關部門發布的實習見習協議示範文本為基礎簽訂實習見習協議,並依法嚴格履行協議中有關條款。
未按規定簽訂實習見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見習。
第十五條 實習見習協議應當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實習見習協議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實習見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三)實習見習期間的食宿、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安排;
(四)實習見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五)實習見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六)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
(七)實習見習考核方式;
(八)各方違約責任;
(九)三方認為應當明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要依法保障實習見習學生的基本權利,並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進行崗位實習見習;
(二)安排🏗🤹🏽♂️、接收未滿16周歲的學生進行崗位實習見習🤳🏻;
(三)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四)安排實習見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五)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電子遊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見習;
(六)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見習工作。
(七)安排學生從事III級強度及以上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實習見習。
第十七條 除相關專業和實習見習崗位有特殊要求,並事先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見習安排外,實習見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並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見習🙍🏽♂️🧜🏽;
(二)安排學生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實習見習✊🏼🍚;
(三)安排學生加班。
第十八條 接收學生崗位實習見習的實習見習單位👨🏻🚒,應當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准和崗位實習見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給予適當的實習見習報酬👩🏽💻。在實習見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原則上應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工資標准的80%或最低檔工資標准👩🦱,並按照實習見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直接支付給學生,原則上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貨幣支付或經過第三方轉發✴️。
第十九條 在遇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安全等突發事件或重大風險時,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分不同風險等級🤽🏻♀️、實習見習階段做好分類管控工作🫅。
第二十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見習押金、培訓費🈂️、實習見習報酬提成、管理費、實習見習材料費💽、就業服務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見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學生證、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
第二十一條 實習見習學生應當遵守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的實習見習要求和實習見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實習見習紀律及實習見習協議😖,愛護實習見習單位設施設備🔋,完成規定的實習見習任務🥑,撰寫實習見習日志,並在實習見習結束時提交實習見習報告📍。
第二十二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要和實習見習單位互相配合,在學生實習見習全過程中🚮,加強思想政治🤱🏿、安全生產🧖🏽♀️、道德法紀、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三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要和實習見習單位建立學生實習見習信息通報制度,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安排的實習見習指導教師和實習見習單位指定的專人應當負責學生實習見習期間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則上應當每日檢查並向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報告學生實習見習情況🧑🏿🦳。遇有重要情況應當立即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第二十四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見習💂🏿,應當安排學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見習單位應當為實習見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職業學校和實習見習單位要建立實習見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法定監護人(或家長)簽字同意,由職業學校備案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五條 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見習的,應當事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按程序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並通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了解實習見習環境、實習見習單位和實習見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見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四章 實習見習考核
第二十六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要會同實習見習單位,完善過程性考核與結果性考核有機結合的實習見習考核制度,根據實習見習目標、學生實習見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核方式和標准🛀🏻,共同實施考核。
學生實習見習考核要納入學業評價,考核成績作為畢業的重要依據。不得簡單套用實習見習單位考勤制度,不得對學生簡單套用員工標准進行考核🪧。
第二十七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應當會同實習見習單位對違反規章制度、實習見習紀律、實習見習考勤考核要求以及實習見習協議的學生,進行耐心細致的思想教育,對學生違規行為依照校規校紀和有關實習見習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後,由職業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見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對受到處理的學生,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引導和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應當組織做好學生實習見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實習見習材料包括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實習見習三方協議👨🏻🦳;
(二)實習見習方案;
(三)學生實習見習報告;
(四)學生實習見習考核結果;
(五)學生實習見習日志👩🏻🦽;
(六)學生實習見習檢查記錄;
(七)學生實習見習總結;
(八)有關佐證材料(如照片、音視頻等)⛹🏻。
第五章 安全職責
第二十九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要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強化實習見習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職業衛生、人格權保護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 實習見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准,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見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保障學生實習見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經教育培訓或未通過考核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見習。
第三十一條 實習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實習見習單位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完成實習見習方案規定的實習見習任務,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條 積極探索學校實習見習學生參加工傷保險辦法,提高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見習期間的風險保障水平🙅🏽♀️👨🏻🔬。
第三十三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為實習見習學生投保實習見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範圍應當覆蓋實習見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見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
鼓勵實習見習單位為實習見習學生購買意外傷害險,投保費用可從實習見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學生在實習見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于保險賠付範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准進行賠付;不屬于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見習單位🏄🏿♂️、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學生依法承擔相應責任;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和實習見習單位應當及時采取救治措施,並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和心理撫慰。
第三十五條 與先進制造業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教融合型企業等積極聯系,進行校企合作。
第三十六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應當對參與學生實習見習指導和管理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在職稱評聘和職務晉升、評優表彰等方面予以傾斜。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學生實習見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就業創業工作站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