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會議程序
發布時間:2020-04-06 瀏覽量:409
(一)黨員大會程序
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會前准備工作
1.確定議題(由支委會選定)。主要內容有:
(1)黨支部工作總結和計劃;
(2)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
(3)發展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
(4)評選優秀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5)處分違紀黨員;
(6)選舉黨支部委員和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
(7)撤換不稱職的黨支部成員;
(8)傳達上級黨組織文件、決定及提出貫徹意見;
(9)上級黨組織規定的一切應由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其它重大問題。
2.起草初步意見和方案。根據選定的議題,由黨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草案)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和修改。
3.發出通知。根據黨員分布情況,把會議的時間、地點、議題、要求等,提前1一3天通知全體黨員,以便做好准備。
第二、會中主要議程
1.由主持人統計和報告黨員出缺席情況(有表決或通過決議的議程時,到會黨員數必須達到應到會黨員半數以上,方可開會),宣布開會和會議的議題、議程。
2.按議題內容依次進行。
3.組織黨員進行討論,充分發表意見。
4.組織黨員進行表決。在通過支部黨員大會決議時,必須應有到會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讚同,才能形成決議。
5.做好記錄。要把會議概況(會議名稱、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議題)、會議議程、黨員發言、作出的決議等完整准確、清
晰地記錄下來。
第三、會後應做事項
1.及時報告。黨支部書記要通過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支部黨員大會情況。
2.貫徹落實。支部委員會要抓好支部黨員大會決議的貫徹落實;黨小組要組織黨員討論制定落實黨支部決議的具體措施。
(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程序
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支部委員會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會前准備工作
1.確定議題。書記通過與委員溝通,確定會議議題。主要內容有:
(1)黨支部工作總結和計劃;
(2)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
(3)加強黨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的有關事項;
(4)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措
(5)其它應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2.做好材料准備。根據選定的議題,做好有關材料的准備,提交支部委員會討論和修改。3.會前通知。書記要把會議時間、地點、議題、要求等提前1一3天通知各委員。
第二、會中主要議程
1.主持人宣布開會和會議的議題。
2.按議題組織專題討論充分發揚民主。
3.進行表決,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如有較大意見分歧,不要匆忙作決定(必須馬上作決定的除外),可暫時休會,讓委員進一步醞釀,下次開會繼續討論。如仍無統一認識,可把兩種意見同時報上級黨組織或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按上級黨組織或支部黨員大會的決定執行。
4.做好記錄。把會議的概況、議程、委員發言摘要、作出決議及表決情況等都要完整准確、清晰地記錄下來。
第三、會後應做事項
1.向上級黨組織或支部黨員大會報告。
2.按支部委員會決議認真實施。
(三)黨小組會程序
黨小組會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黨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會前准備工作
1.確定議題。黨小組長應根據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決議要求,結合黨小組實際確定黨小組會的議題。主要內容有:
(1)制定完成黨支部工作計劃保證措施;
(2)研究開展好黨小組活動的計劃;
(3)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和業務知識;
(4)考核、評議黨員;
(5)討論違紀黨員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對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提出建議等。
2.發出通知。把會議的時間、地點、議題、要求提前1一3天通知本組黨員,做好思想准備。
第二、會中主要議程
1.黨小組長報告黨員出缺席情況及本次會議的議題、開法和要求。
2.按議題進行。
3.圍繞中心,組織討論。黨小組長要善于啟發、進行引導,防止冷場或跑題現象。
4.黨小組長要根據大家的討論情況,進行歸納小結,以便統一大家思想。
5.做好記錄。黨小組會要有人記錄,把會議概況、學習有關材料、討論發言摘要、會議小結等完整准確清晰地記錄下來。
第三、會後應做事項
1.黨小組長要檢查會議記錄情況,並把記錄簿妥善保管。
2.黨小組長應將黨小組會議情況及時向黨支部匯報。
3.黨小組長要抓好會後的組織落實工作。
(四)民主生活會程序
民主生活會是解決黨員之間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上存在的問題,交換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的重要形式。民主生活會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由支部書記主持;另一種是黨員民主生活會,由組織委員或各黨小組長主持。黨支部書記和委員要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既要參加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員的民主生活會。程序如下: 第一、會前准備工作
1.征求黨內意見(由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和黨小組長負責)
2.確定議題。根據征求黨內外意見或上級黨組織要求,以及根據黨支部或黨小組存在的主要問題,選定議題。
3.圍繞中心議題,選好有關學習材料。
4.發出通知。要把會議時間、地點、議題、要求等提前3一5天通知應到會黨員做好思想准備(支部委員生活會還要上報議題,請上級黨組織的同志參加,以便給予指導和幫助)。
第二、會中主要議程
1.黨支部書記或小組長提出會議議題、開法和要求。
2.學習有關材料,掌握思想武器。
3.通報征求,黨內外意見情況。
4.個人發言(圍繞議題對照檢查,進行自我批評)。
5.根據個人發言情況,其它黨員進行評議,肯定成績,找出不足,開展批評。
6.制定整改措施。根據上級黨組織參加會議同志的意見和生活會上擺出來的問題,制定改進措施。
7.做好記錄。要把會議概況、學習內容及發言要點、整改措施等完整、准確、清晰地記錄下來。
第二、會後應做事項
1.黨支部書記或黨小組長要檢查會議記錄情況,並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匯報生活會情況。
2.做好整改措施的督促檢查落實工作。
(五)黨課教育程序
黨課教育是教育黨員、提高黨員素質最經常、最基本的方法。黨課教育每季一次。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課前准備
1.調查分析。掌握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和傾向性的問題。
2.確定內容。要以黨的基本路線、黨的基本知識和形勢任務對黨員的要求來分析黨員的實際情況,確定黨課教育的內容。
3.認真備課。主講人要根據講課題目,查閱有關資料,針對黨員實際,准備講課材料,做到理論聯系實際。
4.發出通知。要把上黨課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提前1一3天通知全體黨員(根據需要可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第二、課中組織
1.主持人統計黨員出席情況,說明講課人和講課題目,提出聽課要求,記錄員做好記錄。
2.主講人進行講課。
3.聽課人做好筆記。
4.主持人提出要求,對講課,情況進行小結。
第三、課後應做事項
1.黨支部書記或黨小組長組織黨員進行討論,做好記錄,並將討論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匯報。
2.對沒聽課的黨員,黨支部要統一組織補課,使全體黨員都受到教育。
(六)民主評議黨員程序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具體程序如下:
1.調查摸底。摸清黨支部班子問題,黨員共性問題和每名黨員的主要問題。
2.搞好動員。針對存在的問題講清民主評議黨員的意義、目的和要求。
3.學習教育。針對傾向性問題,搞好黨員教育。
4.自我總結。黨員要對照標准,征求黨內外意見,肯定成績,找准問題,深挖根源,制定措施,寫出自我總結評議材料。
5.審閱材料。黨員的自我總結評議材料,由黨小組長或黨支部書記負責審閱;同意
支部組織委員每季度應檢查一次,6.召開黨小組會,聽取培養人對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情況匯報經討論向黨支部提出發展對,7.召開支部委員會,根據黨小組推薦和黨外群眾意見,經討論向黨委提出列入發展計劃的,1.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征求意見(由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負責),3.黨支部責成介紹人指導發展對象認真填寫《入黨志願書》,5.支部委員會審查,召開支部委員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
蓋章。支部組織委員每季度應檢查一次。
3.經常吸收積極分子聽黨課,組織他們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理論、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基本知識。
4.對積極分子進行政治審查,並形成政審報告(包括本人自然概況、本人簡曆、直系親屬及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本人政治曆史及現時政治表現),做到個人曆史清楚,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清楚,個人現時政治表現清楚。
5.對積極分子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整頓。對不具備積極分子條件的要及時調整出去,對具備條件的要調整進來。以保證積極分子隊伍的質量。
6.召開黨小組會,聽取培養人對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情況匯報經討論向黨支部提出發展對象的建議名單;征求黨外群眾意見。
7.召開支部委員會,根據黨小組推薦和黨外群眾意見,經討論向黨委提出列入發展計劃的建議名單,並報上級黨委審定。已確定的發展對象應參加上級黨委組織的集中培訓。
第三、預備黨員的接收
1.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征求意見(由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負責)。
2.確定入黨介紹人。每名發展對象,必須有兩名正式黨員做介紹。介紹人一般由培養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邀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3.黨支部責成介紹人指導發展對象認真填寫《入黨志願書》。
4.召開黨小組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進行審查,提出黨小組意見,並形成書面材料。
5.支部委員會審查。召開支部委員會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6.召開接收新黨員的支部黨員大會。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會議,報告到會黨員人數(必須是應到會黨員數的半數以上);申請人宣讀《入黨志願書》;介紹人、黨小組和支部委員會分別介紹情況,到會黨員發表意見;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並作出決議(一次支部大會如討論兩名以上發展對象時,應逐個討論和表決);發展對象表態;黨支部書記作會議總結。
7.黨支部書記要將決議全文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中,寫明通過決議的日期,簽名蓋章。
8.上報發展黨員材料。將發展對象的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入黨志願書》《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以群眾意見(是團員要有團組織推薦意見)、黨小組意見、支部委員會意見、積極分子培訓材料、外調材料和政審報告一並報上級黨委審批。
9.與發展對象談話(由上級黨委組織員進行)。
組織員要形成書面意見,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中。
10.黨委審批、填寫黨委意見,發預備黨員通知。
第四、預備黨員管理教育和轉正
1.找新黨員談話。黨支部接到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通知後,及時指派一名支部委員同其談話,說明預備期起止時間,黨內有關制度和有關規定,介紹黨支部近期主要任務及工作安排,指出優缺點和今後努力方向,提出希望和要求,告訴他被編入哪個黨小組等。
2.指定兩名正式黨員負責對一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黨介紹人負責)。注意考察預備黨員的日常表現,了解其思想、工作情況,及時指出努力方向,堅持每季考察寫實。
3.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黨課入黨宣誓儀式等繼續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
4.向預備黨員交任務,使其在實際工作中得到鍛煉和提高。注意聽取黨內外群眾對預備黨員的意見和反映。
5.預備黨員每季度要向黨小組匯報一次思想、工作情況;黨支部和黨小組每季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分析,肯定成績,指出不足。
6.預備黨員應參加上級黨委或機關工委組織的集中培訓。
7.辦理預備黨員轉正手續。本人申請(預備期滿前十天內,應主動向黨支部提出轉為正式黨員書面申請,按黨員條件總結在預備期間的學習、思想、工作、改正缺點等情況);黨小組討論提出書面建立;支部委員會審查;形成書面意見,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預備黨員宣讀轉正申請和總結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情況;黨小組、黨員分別發表意見,黨員表決後作出決議;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表態;黨支部書記做會議小結,會後由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將支部黨員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中,由黨支部書記簽名蓋章,報上級黨委審批。
8.黨支部談話。上級黨委審批情況要及時通知本人,並提出希望和要求。
9.大會宣布。在黨委審批後的第一次支部黨員大會上,黨支部書記要向全體黨員宣布上級黨委的審批情況。
(八)處分黨員程序
按照黨章規定,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黨員的程序如下:
第一、調查取證
1.確定調查人員。由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兩名正式黨員負責對違紀黨員的調查工作。
2.調查取證。由調查人員找違紀黨員及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獲取證言證據。證言必須具備: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事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等,具體情節清楚;要一人一證、一事一證,每事要有兩個以上證言;要用鋼筆或毛筆書寫,證人要簽名蓋章。證據包括:物證、書證、視聽材料、證人證言、揭發檢舉人的陳述,違紀黨員的交待、檢查和申辯材料、鑒定結論、從司法部門取得的詢問筆錄、調查筆錄等。
3.寫出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標題(關于一一同志一一問題的調查報告)、自然概況、立案根據、主要錯誤事實〈用證言證據說話),綜述違紀黨員犯了哪些錯誤、性質、後果、本人應負的責任和對所犯錯誤的態度,根據有關規定提出處理建議,落款(單位、調查人簽名蓋章、年月日)。
4.寫出與本人見面的材料,根據調查報告寫出與本人見面材料。材料內容包括:標題(一一同志所犯一一錯誤事實與本人見面材料),主要錯誤事實。
5.與違紀黨員見面。由調查組將所認定的錯誤事實材料與本人見面,本人看後寫出是否屬實的意見,簽名並蓋章。調查組對本人合理的意見應予采納,必要時還應作補充調查;對不合理的意見,調查組還應寫出針對本人意見的說明材料。對拒不簽署意見的,由調查組在見面材料上注明情況。參加見面人簽名蓋章,注明年月日。
6.報送審理。機關黨組織應將調查報告,錯誤事實見面材料、本人意見,調查組的說明及證據材料報送市直機關紀工委審理。
第二、履行手續
1.召開支部委員會,研究處分的初步意見,起草處分決定。處分決定的主要內容包括:標題(關于一一同志所犯一一錯誤處分決定)、自然概況、主要錯誤事實(把所犯錯誤的時間、地點、情節、性質、後果、本人應負的責任寫清楚)、曆來表現和認錯態度、處分意見(根據有關規定,提出給予何種處分)、黨員表決情況、落款(一一黨支部、支部書記簽名蓋章年月日)。
2.向全體黨員通報違紀黨員所犯錯誤事實,請黨員醞釀處分意見。
3.召開支部黨員大會,作出處分決定。主持人(黨支部書記或紀檢委員)清點和報告出缺席人數(到會黨員人數必須達到應到會黨員人數的80%以上,違紀黨員除特殊情況外應參加會議),宣布開會;說明大會議題和議程,提出會議要求,簡要介紹違紀黨員所犯錯誤事實;違紀黨員做檢查(所犯錯誤的事實經過、原因,對錯誤的認識和改正的決心);到會黨員對其幫助教育並提出處理意見(允許本人申辯)。如黨員提出的處理意見與支部委員會起草的處分決定基本一致,就宣布支部黨員大會決議草案,舉手表決通過,形成正式處分決定;如果意見不一致,就暫時休會,召開支部委員會研究修改處分決定草案,再複會宣布表決通過;如果仍不能形成決定,支部應寫出支部大會情況報告(標題:關于對一一同志黨紀處分支部大會情況報告),報告基本內容與處分決定相同,應將不同意見及其理由和表決情況詳細闡述。支部大會應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4.支部黨員大會通過的處分決定應交受處分的黨員簽署意見,然後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如受處分的黨員拒絕在處分決定上簽署意見,黨支部仍可上報,但要在報告上注明這一情況。
5.上報審批材料,履行審批手續。上報的材料包括:支部處分決定、本人對組織處分的意見、機關總支(黨委)的處分意見、會議記錄複印件(均應蓋章)。
6.處分決定批複後,要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宣布,並找受處分黨員談話,鼓勵他吸取教訓,認真改正錯誤,並將上級批複交給本人一份。
7.材料歸檔。機關黨組織應將上級批複、黨支部處分決定(含機關總支、黨委的處分意見)、與本人見面材料、本人對組織處分的意見、調查報告、本人檢查交待材料,移送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8.機關黨組織接到批准機關批複之日起,必須在一個月內填報《處分決定或批複執行情況報告表》呈送市直機關紀工委。
第三、幫助教育
1.指定專人負責幫教。由兩名黨員重點負責做受處分黨員的思想轉化工作。
2.制定幫教措施,限定整改時間。
3.定期考核寫實,掌握其思想狀況,幫助其克服消極情緒,認識錯誤,改正錯誤。
4.經常向上級黨組織匯報受處分黨員的考察、教育情況。
5.做好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工作。留黨察看期滿後,本人應向黨支部提出恢複黨員權利的書面申請,經支部委員會討論,支部黨員大會通過,作出決定,報上級黨委審批。
(九)黨支部改選工作程序
根據黨章規定,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兩年,必須按期改選。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也應按期改選。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改選的,必須經上級黨委同意。改選的程序如下:
第一、改選前的准備工作
1.請求批准。凡換屆選舉的支部委員會,應提前向上級黨組織請示,經批准同意改選後,可著手准備工作。
2.進行教育。黨支部要通過組織生活和上黨課形式對黨員進行改選工作教育,向黨員講清改選意義、原則、要求、方法等。改選的原則是:選舉要充分發揚民主,真正體現選舉人的意志,改選的方法是:實行差額選舉,即候選人名額多于應選人名額。具體形式有兩種:一是直接采用候選人數多于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候選人應多于應選人的20%);二是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後進行正式選舉。黨支部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其中的一種形式。
3.起草工作報告。支部委員會研究提綱,指定專人負責起草,主要內容:在征求黨員、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總結本屆支部委員會工作(包括黨費收繳情況),對下屆支部委員會工作提出建議,起草後要交支部委員會討論通過。
4.醞釀候選人。黨支部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名,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或由上屆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經黨員討論後確定,報上級黨委或機關工委審查原則同意後,確定為候選人預備名單,進行選舉。
5.印制選票、准備選票箱,布置會場。6.向上級黨委或機關工委匯報改選工作籌
1.在新當選委員中推選一名同志支持召開第一次支部委員會,黨支部應將選舉結果和委員分工情況,3.做好落選人的思想工作,工作人員將選票清點後密封,交給本屆支部委員會歸檔保存,5.支部書記要檢查會議記錄情況,定當選人時,應對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征得黨員同意後,可不再選舉。18.新當選委員代表講話。19.宣布黨員大會結
定當選人時,應對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
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如果接近應選名額,征得黨員同意後,可不再選舉。
18.新當選委員代表講話。
19.宣布黨員大會結束。
第三、改選後的有關事項
1.在新當選委員中推選一名同志支持召開第一次支部委員會,研究委員分工。
2.報請上級黨委審批。黨支部應將選舉結果和委員分工情況,及時報請上級黨委審批。
3.做好落選人的思想工作。
4.選票歸檔。工作人員將選票清點後密封,交給本屆支部委員會歸檔保存。未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不得啟封。
5.支部書記要檢查會議記錄情況,並把記錄簿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