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0-04-02 瀏覽量:287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和上級要求,建立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一、黨員教育內容:各支部要對黨員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系列講話精神的學習教育;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學習教育;法律法規、時事政治、職業道德教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提高政治素質;教育黨員努力掌握科學文化知識、民航專業理論和技能,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二、黨員教育方式:主要以“三會一課”為載體,定期組織學習、報告和研討。
三、黨員的管理:
1、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督促黨員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對黨員參加活動情況落實專人作好記錄。
2.黨員每月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思想情況和工作情況。流動黨員向黨支部匯報思想和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黨支部制定黨員花名冊,對黨員情況清楚,認真填寫黨員管理“一卡一表”,黨員調動及時接轉組織關系,並有登記;對新黨員發展、違紀黨員處分,黨員死亡都有記載。
3、黨員必須積極參加支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完成黨所分配的工作,按時交納黨費。
4、對有2次以上未參加組織生活或遇到身體有病,家庭、生活發生困難等情況時,支部領導成員要上門走訪,了解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做好工作。
5、對流動黨員的底數要清。外出務工經商或其他原因要離開六個月以上的黨員,要及時按規定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或頒發《流動黨員證》,使黨員能及時參加黨組織生活。
6、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經教育不改的,視作自行脫黨。支部應及時召開支部大會作出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時上級黨組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