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發展制度
發布時間:2020-04-01 瀏覽量:303
黨員發展制度
一、黨委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
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思想、方針、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年初制定發展黨員計劃。
2.每年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不少于一次,不斷壯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注重從教師和學生中發展黨員。
3.及時召開黨委會,集體討論審批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嚴格把好質量關。
4.經常了解各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情況,搞好檢查、指導,每學期對發展黨員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分析。
5.每年底要向上級黨組織書面報告發展黨員情況。
(二)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
1.負責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每季度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分析和考察寫實,根據變化進行調整,實行動態管理。對可列為發展對象的,制定發展計劃報校黨委。
2.發展黨員前要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召開支委會和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校黨委。
3.每季度研究分析發展黨員工作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向黨委報告。指導團組織做好“推優”工作。
4.督促、指導黨支部和入黨介紹人負責預備黨員日常的教育和考察工作,按季進行考察寫實,及時辦理預備黨員轉正手續。
5.黨員發展具體事項按《青島航空科技職業沐鸣發展黨員工作規定(試行)》執行。